早在2003年,为增强建筑防水材料的生产和应用管理,当时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增强建筑防水材料生产与应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限定、禁止、镌汰落后技术与产品的措施,规范沥青复合胎防水卷材和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产品的生产与应用。沥青复合胎防水卷材禁止使用高碱玻纤复合胎基,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禁止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生产工艺,限定膜层在0.5毫米以下的聚乙烯丙纶材料使用。现在10多年曩昔了,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非但没有被限定、被镌汰,反而在防水工程中使用得越来越普遍。
纵观国际市场,欧美权威市场研究机构与协会,例如英国AMI市场咨询公司和美国国家屋面工程协会,在其历年所出具的防水材料市场报告中,涉及了中国市场所有的防水材料,唯独没有聚乙烯丙纶用作防水材料的数据。据行业专家吐露,在目前能搜索到的所有有关防水专业文献中,也无法找到有关聚乙烯丙纶用作防水材料的论述。在全球各地诸多防水展会现场以及全球着名防水企业的产品目录中,也都无法找到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的踪迹。
在我国,每年稀有亿平方米的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泛滥于各地的建筑工地和建材市场,粗略估算,其已占有国内防水材料市场30%以上的份额,成为全球防水市场的一朵“奇葩”。
为此,业内专家建议,应严酷限定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的使用范围,要求其不得用于有防水等级要求的新建建筑防水工程,并遵照防水材料和防水工程的通用标准要求,尊重科学测试验证结论和应用实践,从标准和规范上彻底镌汰此类产品。
据专家介绍,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但国内防水行业标准倒置征象普遍且紧张。防水行业的国标虽为最高标准,但存在发达地区实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落后地区实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征象。从某种意义上说,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就是“非标”的代名词,标准的紊乱、滞后以及规范性、严正性缺失是防水行业乱象屡禁不止的根源之一,亟须通过及时修订相干标准限定镌汰落后产品和技术,促进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推动防水行业健康前行。
目前,我国相沿的是《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以及与之配套的《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两套防水规范。着名建筑防水专家叶琳昌教授透露表现,虽然这些规范在推进防水技术提高、规范设计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适用等方面起到了肯定作用,但这些防水工程国家标准并非尽善尽美,亟须修订完美。
可喜的是,为了根治市场乱象,相干部门及各地已经出台了有关限定、禁止使用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的规定。2015年,工信部发布《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同时还发布了《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通知布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据上述意见稿,新建和改扩建改性沥青类(含自粘)防水卷材项目单线产能规模不低于1000万平方米/年;高分子防水卷材(PVC、TPO)项目单线产能规模不低于300万平方米/年。本准入条件实施前投产并取得生产允许证的,若达不到该准入条件要求,应限日整改,换证前必须达到。严禁新建和改扩建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项目,渐渐镌汰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